一个锅里扒饭的弟兄,转眼间就没了,在边
的岁月,这样的日子不知
还要经历多少。
孟清和听着弓兵的唠叨,没有中途插言,他知
眼前这个汉子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
尽
,时间或许很短。
“说起来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第一次遇上鞑子,能活下来的基本都不会那么早死。”弓兵-
--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站起
,“
总旗运气不好,下个总旗不知
是哪个孙子。”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水
的
,草原狼饿肚子,它们仍能吃饱。
吃肉的同时,一
铁锈味不停蹿进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
肉,还是留在手上没有洗净的血腥。
孟清和垂下眼,反手将匕首-插-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像是初次尝到血腥味的狼崽子,恶狠狠的撕扯。
聪明,狡诈,会坑人,在绝对的实力和强悍面前,无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之前要取他
命的鞑子更加可怕。
人比不上
,很
稽,却是事实。
孟清和笑了,真心实意。那张略显稚气的面孔,不自觉的带上一丝说不清
不明的韵味。
月上中天,弓兵起
,和同旗的几个步卒上城
巡逻,孟清和记住了他的姓名,姓高名福,很普通的名字,孟清和却记得很牢。
☆、第十一章
弓兵看着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块
肉全
吃完,突然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这样的才是能在这里活下去的。”
入夜,死去的明军尸
已经被收敛,死去的战
不会浪费,
肉味
算不上好,却也算是一顿荤腥。
他要在这里生存,就必须适应这里的一切。
有个词叫三省吾
,孟清和认为相当适合现在的自己。
摇摇
,想多了吧?
此时,他
火光跃动,一大块烤好的
肉突然递过来,孟清和转过
,咧咧嘴,眼前算得上半个熟人,是之前在城
上拿他个
打趣的弓兵。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边
的生活。
孟清和坐在火堆旁,
总旗死了,他亲自从战场上把
总旗的尸
带了回来。曾经在城
笑话他的几个边军,如今也只有两人还活着。
军中和城内的大夫都被召集,受伤的战
受到比伤兵更好的照料。
这样的边军最为凶悍,即使是宁王手下的朵颜三卫,论单打独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吃吧。”
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人正常比试切磋,一旦动手,就是搏命。
战败的北元骑兵,侥幸还活着的已经仓皇北逃。这次出来打草谷,非但颗粒无收,反而损失惨重,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开平卫和附近的屯卫应当能安生许多。
迷茫和无措没有困扰孟清和太长时间,习惯于思考的大脑,一旦从对死亡和血腥的恐惧中冷静下来,便会开始分析,然后
出决断。
弓兵将
肉一把-
-进孟清和手中,顺便递给他一把匕首,常年在边
生活,习惯也变得有些不同。很多边军不再习惯用筷子,反倒时常带着一把匕首。
残阳如血,草原上到
是倒伏的人和
的尸
。
肉半边烤得焦黑,撒了点盐,闻着味
不错,用匕首划开,却能看到一缕缕的血丝。